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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程序   

    备案范围:
     1、 租用各互联网接入单位的专线(ISDN、DDN、ADSL、宽带)组成局域网的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网吧除外)。
     2、 利用电话线拨号上网组成局域网的单位(网吧除外)。
     3、 有独立域名采用虚拟主机、托管主机、独立主机方式开办的网站。

    备案要求
     各ISP、ICP单位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市(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履行备案职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备案地点和时间
     郑州市市区的单位到郑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备案。
     下辖六市(县)、上街区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新密矿区到新密市公安局备案。
     市区地点: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市公安局东院信息安全处323房间
     市区联系电话:(0371)6222023-22623

    备案时间
     节假日除外

    备案方式:
     下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郑州市公安局信息安全处。

 
巩义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版权所有 地址:巩义市人民西路121号 邮编:451200
电话(Tel):0371-4397238 传真(Fax):4351721-36077 Email:gywljc@gywl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