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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16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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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分 类 原 则
Classification of Security Products
in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s
1997-04-21 发布 1997-07-01实施
公安部 发布

    四 类别体系

    4.1 类别(A)实体安全

    4.1.1 类别(A10)环境安全 本类产品提供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环境的安全保护,主要包括受灾防护和区 域防护。
    4.1.1.1 类别(A11)受灾防护 本类产品提供受灾报警,受灾保护和受灾恢复等功能,目的是保护计 算机信息系统免受水、火、有害气体、地震、雷击和静电的危害。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 灾难发生前,对灾难的检测和报警;
    (2) 灾难发生时,对正遭受破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现 场实时保护;
    (3) 灾难发生后,对已经遭受某种破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灾后恢复。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数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1.2 类别(A12)受灾恢复计划辅助软件 本类产品为制订受灾难恢复计划提供计算机辅助,它主要是以受灾恢 复计划辅助软件的形式提供。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 灾难发生时的影响分析;
    (2) 受灾恢复计划的概要设计或详细制订;
    (3) 受灾恢复计划的测试与完善。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数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1.3 类别(A13)区域防护 本类产品对特定区域提供某种形式的保护和隔离。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1) 静止区域保护,如通过电子手段(如红外扫描等)或其它手段对特定区 域(如机房等)进行某种形式的保护(如监测和控制等);
    (2) 活动区域保护,对活动区域(如活动机房等)进行某种形式的保护。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两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2 类别(A20)设备安全 本类产品提供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的安全保护。它主要包括设备的 防盗和防毁,防止电磁信息泄漏,防止线路截获,抗电磁干扰以及电源保护等 六个方面。
    4.1.2.1 类别(A21)设备防盗 本类产品提供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的防盗保护。
     本类产品所提供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 使用一定的防盗手段(如移动报警器、数字探测报警和部件上锁)用于计算机 信息系统设备和部件,以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和部件的安全性。
     任何提供以上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2.2 类别(A22)设备防毁 本类产品提供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的防毁保护。
     本类产品所提供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1) 对抗自然力的破坏,使用一定的防毁措施(如接地保护等)保护计算机 信息系统设备和部件;
    (2) 对抗人为的破坏,使用一定的防毁措施(如防砸外壳)保护计算机信息系 统设备和部件。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两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2.3 类别(A23)防止电磁信息泄漏
     本类产品用于防止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电磁信息的泄漏,从而提高系统内 敏感信息的安全性。如防止电磁信息泄漏的各种涂料、材料和设备等都属于本 类。
     本类产品所提供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 防止电磁信息的泄漏(如屏蔽室等防止电磁辐射引起的信息泄漏);
    (2) 干扰泄漏的电磁信息(如利用电磁干扰对泄漏的电磁信息进行置乱);
    (3) 吸收泄漏的电磁信息(如通过特殊材料/涂料等吸收泄漏的电磁信息)。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数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2.4 类别(A24)防止线路截获 本类产品用于防止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线路的截获和外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 的通信线路的干扰。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 预防线路截获,使线路截获设备无法正常工作;
    (2) 探测线路截获,发现线路截获并报警;
    (3) 定位线路截获,发现线路截获设备工作的位置;
    (4) 对抗线路截获,阻止线路截获设备的有效使用。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数种功能的产品可归入本类。
    4.1.2.5 类别(A25)抗电磁干扰 本类产品用于防止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电磁干扰,从而保护系统内部 的信息。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1) 对抗外界对系统的电磁干扰;
    (2) 消除来自系统内部的电磁干扰。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两种功能的产品可归入本类。
    4.1.2.6 类别(A26)电源保护 本类产品为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的可靠运行提供能源保障,例如不间断电源、纹波抑制器、电源调节软件等都属于本类。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1) 对工作电源的工作连续性的保护,如不间断电源;
    (2) 对工作电源的工作稳定性的保护,如纹波抑制器。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两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3 类别(A30)媒体安全 本类产品提供对媒体数据和媒体本身的安全保护。
    4.1.3.1 类别(A31)媒体的安全 本类产品提供对媒体的安全保管,目的是保护存储在媒体上的信息。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1) 媒体的防盗;
    (2) 媒体的防毁,如防霉和防砸等。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二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4.1.3.2 类别(A32)媒体数据的安全 本类产品提供对媒体数据的保护。媒体数据的安全删除和媒体的安全 销毁是为了防止被删除的或者被销毁的敏感数据被他人恢复。
     本类产品的安全功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 媒体数据的防盗,如防止媒体数据被非法拷贝;
    (2) 媒体数据的销毁,包括媒体的物理销毁(如媒体粉碎等)和媒体数据的 彻底销毁(如消磁等),防止媒体数据删除或销毁后被他人恢复而泄露信息;
    (3) 媒体数据的防毁,防止意外或故意的破坏使媒体数据的丢失。
     任何提供以上一种或数种功能的产品均可归入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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